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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血费用报销政策、程序及咨询电话

添加时间:2012-8-6
 
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中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结合我市无偿献血现状,制定了我站过程文件QP/AHBC-047《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偿还管理程序》。合肥市公民临床用血偿还的具体办法依照此程序文件执行。
1、无偿献血的公民本人临床用血时,按无偿献血量二倍免费用用血。本人献血量累计1000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
2、无偿献血的公民,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按无偿献血等量半费免费用血。
3、无偿献血偿还费用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供应临床血液价格计算,临床用各成份血费用总和与所捐全血、血小板的费用总和进行计算,以低量核算偿还金额。(捐全血按每200毫升220元计算,捐献血小板按每一治疗量1400元计算)。咨询电话:0551-5336330  联系人:李主任
 
用血偿还流程图
 
偿还资料审核         领导审核          偿还费用支付
                                                    
 
血站一楼信息科     血站五楼站长室     血站五楼财务科
电话:0551-5355216 电话:0551-5390170电话:0551-5255221
注:合肥市中心血站六安路供血点可直接审核偿还费用(电话:0551-3632225)。
附:无偿献血偿还手续:
1、本人偿还,需出示出院发票、出院明细、身份证、献血证。
2、直系亲属和配偶,除以上证件外,还必须出示用血者身份证,能证明其与献血者关系的证件,比如户籍本、结婚证或派出所证明。
注:以上证件必须为原件,因为在财务制度上,复印件是不能作为证件,所以要求偿还者出示原始发票。如出示复印件,则必须在复印件上盖上所收取发票部门的印章,以证明原始发票在其处或有医院在其复印件上盖章。用血清单(出院明细)是为了计算用血量。另对直系亲属的界定也必须出示相关证件,比如户籍本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一.       偿还地点:合肥市中心血站信息科(环湖东路109号)
                合肥市中心血站六安路供血点。
二.       偿还时间:正常工作日,8:30至16:30。
合肥市用血偿还咨询电话:0551-5336330